| 红十字会秉承人道、博爱、奉献的精神,致力于协助政府开展各种救灾、救助工作。为做好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,红十字会愿为您搭建奉献爱心的平台。
1、红十字会可以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吗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:红十字会为开展救助工作,可以进行募捐活动。
2、什么样的物品可以捐赠呢?
干净、整洁、七成新的毛毯、棉被、棉衣等生活用品,合格的、有质量保证的药品、食品、保健品,能正常使用的家用电器等。
3、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款物如何使用呢?
您捐赠的款物主要用在红十字会对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助,最大限度地帮助那些处于困境的人。
4、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在税收上有什么规定?
红十字会接受的用于救助的捐赠物资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、免税的待遇。
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会捐赠的款、物,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,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予以全额扣除。
5、红十字会如何管理我们捐赠的款物呢?
红十字会尊重您的意愿使用捐赠款物,接收捐赠物资时向您开具正式收据,对捐赠款物设有专项账户、指定专人管理,接受您和社会的监督。
6、红十字会对捐赠者有什么回馈吗?
红十字会感谢您对社会奉献的爱心,并对您的爱心给予回报。对于个人捐赠者,红十字会将为您颁发荣誉证书、吸纳您为会员、推荐您兼任红十字会的理事或常务理事职务。如您同意,我们将通过市、区媒体宣传您的善举。
对于为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的企业或事业单位,红十字会将通过多种媒体宣传贵单位的文化、形象和业绩,或推荐贵单位法定代表人兼任红十字会的理事或常务理事职务。
我们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的朋友,对急需救助的处于困境的人伸出爱的援手,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联系人:詹涛 郭振伟 张歆宇 电 话:60283585 60283584
大兴区红十字会 二OO七年十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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